销毁烟花致相邻村570户受损,赔偿谁来买单
居民私自存放烟花爆竹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并属违法,但相关部门如何处置收缴的烟花也必须经过科学评估。8月3日中午,江苏连云港东海县在安峰镇毛北村集中销毁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时,发生了强烈冲击波,波及到邻县徐州市新沂市阿湖镇贾马村。事发前,贾马村村民并未接到任何通知或撤离安排,突然的爆炸声让很多人惊恐,以为发生地质或重大安全事故。
事故造成约570户村民住房受损,表现为玻璃破碎、墙体开裂等,居民对居住安全表示担忧。事后两地有关部门沟通,受损群众被通知到村委登记,工作人员上门拍照勘查并在两天后启动赔偿。东海县方面据称承担赔偿,按房屋类型分档:一块玻璃150元,瓦房每户200元,楼房每户400元。该赔偿标准能否弥补村民实际损失尚不得而知,但粗略计算此次赔偿已达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——原本为消除隐患的处置反而制造了新的风险。
按照常理,个人非法存放或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损失应由个人承担;但这次是有关部门在未见到充分安全预案、未做好风险研判的情况下实施爆破销毁,最终导致邻县居民损失。这些损失由谁承担,目前并无公开明确说明,实际赔付很可能由公共财政买单。幸运的是本次主要为房屋轻微受损,若后果更严重,问题将更复杂。 球友会
这并非孤例。2026年2月15日,东海县石榴街道东安村因村民燃放不当引发附近烟花经营部爆燃,造成多人伤亡;2025年11月,亳州也曾因集中销毁烟花爆竹产生冲击波致房屋受损、多人受轻伤。这些前车之鉴并未被充分吸取。
不少公众质疑集中爆破销毁可能带来的环境和生态影响,并建议探索替代处置方式:例如将收缴品退回厂家、交由具备安全存储条件的单位处置,或采用更为温和且可控的销毁手段。总之,以“安全”为名的处置工作应真正做到风险可控、方案完善,谁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失就应承担相应责任,而不应由纳税人承担后果。